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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省决赛奖项
根据省决赛成绩依次确定奖项,企业组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5名和优胜奖10名,创客组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和优胜奖4名。
(二)预选赛奖项
按企业组、创客组分别设置一等奖11名、二等奖22名、三等奖33名和优胜奖若干名。
(一)主办方资金激励
1.对在省决赛获得企业组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、4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;
对获得创客组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、8万元、6万元、3万元的奖励。
2.对在全国总决赛获得企业组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、80万元、60万元、50万元的奖励;
对获得创客组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0万元、16万元、12万元、10万元的奖励。
在四川省决赛和全国总决赛中同时获奖的项目,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,不重复享受奖励。已获得中国创新创业大赛(四川赛区)后补助资金的企业,不重复享受奖励。
“创客中国”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是指通过“创新四川·创业天府”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比赛,推荐晋级全国总决赛并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胜奖项目。
(二)承办方资金激励
对在“创新四川·创业天府”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“先进材料”专题预选赛获得企业组、创客组一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:3万元、1万元 的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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